《音趣∞無限》第一屆網路影音歌唱比賽
🎤 2025 『模仿盃』🎶
📅活動日期
報名期間:2025年1月1日 ~ 2025年2月15日
影片公開:2025年2月22日 ~ 2025年3月22日
公開揭獎直播 : 2025年3月29日 16:00 (台灣GMT+8)
🎶比賽介紹
《音趣∞無限》 2025「模仿盃」是一場線上歌唱比賽,為全球華語音樂愛好者提供展示才華的平台。本屆比賽以「模仿」為主題,參賽者可選擇模仿歌曲原唱者的演唱風格、服裝或 MV 演出,結合創意展現個人特色。
✨ 比賽特色:
- 參賽影片將上傳至 《音趣∞無限》官方YouTube頻道,並納入觀眾按讚及留言作為評分依據,提升參賽者的曝光度。
- 比賽以線上形式進行,參賽者可突破地理限制,在全球展現自己的實力與創意。
📝報名資格
年滿18歲可自由報名;未滿18歲需提供 電子家長簽名同意書 (點選下載)。
不限國籍,全球華語音樂愛好者均可參加。
每位參賽者限提交一部影片,影片須為首次公開,且不得參賽於其他比賽。
🏆名次獎勵
- 冠軍:個人單曲製作並全球發行 + 5,000元新台幣(「森森火炬有限公司 」製作發行)。
- 亞軍:3,000元新台幣
- 季軍:2,000元新台幣
- 創藝雙絕獎:1,000元新台幣
獎勵注意事項:
⚠️單曲需在台灣台北錄製,且製作過程不允許參賽者主動參與編曲討論。
⚠️版權歸「森森火炬有限公司」所有,參賽者不得將此獎品兌換為現金或其他物品。
⚠️單曲製作過程中,參賽者無法要求參與編曲等細節,所有製作安排以「森森火炬有限公司」為主,且純音樂製作發行,不包括 MV。
⚠️創藝雙絕獎: 冠、亞、季軍以外,綜合排名前10內「影片人氣」得分最高者,獲「創藝雙絕獎」。
🎥影片規範
- 影片須為 橫式構圖,建議最低畫質 1080p,檔案大小不超過 500MB。(畫質過低會影響評分)
- 影片時長:1 ~ 5 分鐘。
- 影片中不限制入鏡人數,但參賽者必須為演唱者。
- 必須『一鏡到底』,禁止任何後製剪接或音頻處理。
- 演唱內容可清唱、樂器彈奏,或播放伴奏卡拉,包含錄影音介面系統可使用,但需為現場同步錄製。
- 禁止任何形式的音頻後期處理或音軌疊加,參賽者的演唱須為現場錄製,不能後期添加背景音樂或修飾人聲以及留有剪接痕跡。
標準規格
直式不採用
🔸參賽者無須擔心開場及結尾的拍攝問題。為了確保比賽的公平性與視覺效果,主辦方會在影片上傳前,將未開始的片頭與結束後的片尾進行適當剪輯和後製處理。這樣能避免參賽者因為開始或結束的畫面影響比賽的觀賞效果,因此請參賽者放心,完全不需要進行額外剪接,專注於錄製表演部分即可。
⚠️請嚴格遵守影片規範條例,若提交之參賽影片嚴重不符合規範,則視為初賽淘汰,報名費用將不另退費。
🗂️比賽流程
1️⃣ 報名階段:
日期:2025年1月1日 ~ 2025年2月15日
參賽者需提交報名表並繳交報名費用(220元新台幣)。
2️⃣ 影片審核:
提交後,主辦方將審核影片是否符合規範,視為初賽,若不符合規範將判定為淘汰,恕不退費。
3️⃣ 影片公開與投票:2025年2月22日 ~ 2025年3月22日
公開於官方YouTube頻道,觀眾可按讚與留言支持參賽者。
4️⃣ 公開揭曉名次直播:2025年3月29日 16:00 (台灣GMT+8)
主持人將於官方Youtube頻道進行直播,評審講評、公布得獎者,並與觀眾互動抽獎。
📊評分標準
- 影 片 人 氣 :25%(根據影片按讚與留言數,按比例計算)
- 模仿主題表現:35%(模仿的精準度與還原度,包括服裝、聲音與風格等)
- 歌 唱 技 巧 :20%(演唱音色、穩定度與技巧表現)
- 創 意 展 現 :20%(是否在影片中融入創意,展現個人特色)
🔸影片人氣計算方法如下: 按讚加留言數除以2,再除以10000(預定人氣最高值)後再乘以25。
📝報名方式
💻上傳影音作品:
將影片上傳至雲端(Google Drive / Dropbox),並設定為「共用」,將連結填入報名表內。
📝填寫報名表單:
前往下方報名表單處或官方報名表系統,完整填寫資料並附影片連結。
💳繳交報名費用:
每人 / 220元 新台幣
填寫報名資料 ➙送出資料 ➙ 點選進入付款流程➙
可選擇 信用卡 / 網路ATM / ATM自動櫃員機 / 超商代碼 / 超商條碼➙
選取所需繳費方式後,請於1日內繳費,系統將自動回報並顯示已付款之狀態即完成報名,
若逾期繳費系統將判定報名不成功,需另填報名表單重新報名。
(藉由系統通知信給予的查詢序號及密碼可登入查看個人報名資料及狀態)
🧑🎤評審陣容
王瀞韓 Jem
職業歌手|獨立製作人|自媒體音樂人
超級偶像第五屆No.9
劉家昌閉門弟子
- 個人專輯「晚秋 」
- 個人單曲「影兒」
曾任劉家昌、黃小琥、哈林、王瑞瑜 演唱嘉賓
林侑毅
劇場演員|華岡藝校表演老師|劇團團長
流浪家跨領域實驗劇團 團長
- 臺灣定幕劇「臺灣舞孃」 演員
- 蘋果兒童劇團演員
- 巧虎兒童音樂劇
- 職棒吉祥物 操偶師
⚠️注意事項
1. 版權:參賽者需確保影片不侵權,並授權主辦方使用影片作為宣傳用途。
2. 作弊防範:若發現按讚作弊(如使用機器人帳號),主辦方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3. 未成年參賽者:需附法定監護人電子簽名同意書。
4. 請遵守影片規範條例,若提交之參賽影片嚴重不符合規範,則視為初賽淘汰,報名費用將不另退費。
5. 獎金採取匯款方式:
台灣銀行帳戶:僅限台灣銀行帳戶匯款領取獎金,不另扣手續費。
國際銀行帳戶:若參賽者為國際參賽者,需自行承擔匯款手續費。
6.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7.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
8.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9.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10.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1.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2.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3.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影片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4.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
15.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揭獎直播日公布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及獎品。
16.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17.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品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18.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19.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廣玥創意整合企業
協辦單位:森森火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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